為深入學習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法治思想,推動中央全面依法治國決策部署和法治政府建設重點任務在甘肅落實落地,近日,甘肅省委全面依法治省辦、省司法廳印發(fā)《關于組織開展全省法治政府建設中期評估工作的通知》,對全省開展法治政府建設中期評估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全省法治政府建設中期評估從4月中旬開始,8月底結束,分自查自評、督察整改、總結提升三個階段。省委全面依法治省辦、省司法廳緊緊圍繞《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法治甘肅建設規(guī)劃(2021—2025年)》和《甘肅省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年)》確定的重點任務,制定《全省法治政府建設中期評估指標》,對國家工作人員依法行政能力建設、政府機構職能體系建設、依法行政制度體系建設、行政決策制度體系建設、行政執(zhí)法工作體系建設、突發(fā)事件應對體系建設、社會矛盾糾紛依法有效化解體系建設、行政權力制約和監(jiān)督體系建設、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組織領導等九個方面100項工作進行評估。
開展全省法治政府建設中期評估工作是推進落實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年度法治建設重點任務、深化省委“三抓三促”行動的重要舉措,是推進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設進程的有效手段,各地各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認真對照九個方面100項指標要求,逐一對標對表,逐項對照檢查,精心組織實施,扎實開展評估工作,確保取得實效。要堅持問題導向,列出問題清單,建立工作臺賬,全力抓好問題“補課”和整改工作,確保法治政府建設各項任務真正落實落細,推動全省法治政府建設高質量發(fā)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