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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天祝:加強國家司法救助和社會救助銜接 助力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助推鄉(xiāng)村振興

來源:甘肅政法網(wǎng) 責任編輯:張曦云 發(fā)布時間:2023-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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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武威市天??h檢察院結(jié)合工作實際,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聯(lián)合縣鄉(xiāng)村振興局、教科局等10個部門,會簽《關于加強國家司法救助與社會救助銜接助力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助推鄉(xiāng)村振興的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明確檢察院、鄉(xiāng)村振興局、教科局等部門承擔的工作職責,建立聯(lián)席會議、信息反饋、事中事后核查、社會協(xié)同救助、效果評估等工作機制,要求各成員單位分工負責,相互配合,平等協(xié)商,形成救助合力,確保救助工作精細化、救助對象精準化、救助效果最優(yōu)化。


《意見》明確,對符合社會化救助條件的,檢察院應當在五日內(nèi)將相關救助線索材料及時移送社會化救助對口單位。各社會化救助對口單位在接到救助線索移送材料后,應當在十日內(nèi)審查完畢,并反饋審查結(jié)果。各單位對檢察院移送的救助線索,凡符合本單位救助條件的,應及時制定救助計劃,落實救助措施,并及時向檢察院反饋。檢察院接到社會化救助對口單位移送的國家司法救助線索,應當在十日之內(nèi)調(diào)查核實,認為不適宜救助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意見》要求,各單位對在國家司法救助與社會化救助銜接工作中知悉的公民信息,應當予以保密。對被救助家庭成員給予司法救助和社會救助后,檢察院應當會同社會救助單位定期進行跟蹤回訪救助對象,及時跟進救助后風險評估與社會效果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