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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玉門:構建多元解紛“綜合體” 打造矛盾糾紛“集散地”

來源:甘肅政法網 責任編輯:張曦云 發(fā)布時間:2023-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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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踐行發(fā)展新時代“楓橋經驗”,今年以來,酒泉市玉門市把綜治中心實體化建設作為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的有力抓手,努力破解服務群眾、矛盾化解的“最后一公里”難題,讓群眾“一扇門進出”,糾紛“一攬子調處”,矛盾“全鏈條化解”,切實將綜治中心打造成矛盾糾紛的“集散地”,全力夯實平安建設根基。


玉門市以群眾矛盾糾紛“最多跑一地”為目標,通過整合資源力量、健全管理機制、創(chuàng)新調解方法、強化科技支撐等多項措施,扎實推進市、鄉(xiāng)、村三級綜治中心標準化建設,實現三級中心全覆蓋,服務群眾“零距離”。


高標準建成玉門市社會治理服務中心,實現信訪事件受理、矛盾糾紛調處、公共法律服務“最多跑一處”。以“六有八化”為標準,建成鄉(xiāng)級綜治中心16個,實現信息上傳下達、工作上下聯動。立足現有條件,積極整合資源,采取單獨建設或與便民服務大廳合并辦公的方式靈活建設村(社區(qū))綜治中心79個,為群眾提供“一站式”服務,構建“全科受理、分流辦理、多元化解”的工作格局,實現“多中心合一、一中心多用”。


將綜治中心與公共法律服務中心、群眾來訪接待中心、矛盾糾紛調解中心、人民法院訴調對接中心、活力網格管理中心有機整合,入駐法、檢、公、司、人社、信訪等13個部門,承擔20項工作職責,成立3個首席調解員工作室和8個專業(yè)調委會,48名工作人員現場辦公,對基層難以解決的“跨行業(yè)、跨部門、跨地域”問題,通過“四診、四調、三裁、一訴”的方式,實現矛盾糾紛快速受理、分流、指派、辦理,構建“統(tǒng)分結合、上下聯動”的工作格局。


玉門市嚴格按照“閉環(huán)管理,多元化解”的工作標準,打造流水作業(yè)式調解線,真正實現從“單方受理”向“聯動解決”轉變。


緊盯矛盾糾紛“超前防范、超前介入、超前化解”這一關鍵,以社會治理中心實體化運行和活力網格大數據平臺為底座,充分利用網格化、陣地化、信息化手段,線上線下兩條線受理各類矛盾糾紛,將群眾上門反映、網格員排查發(fā)現、鄉(xiāng)鎮(zhèn)處置上報、相關單位對接交辦、信訪部門接待移送、訴調檢調受理轉辦的各類矛盾糾紛“全盤式”受理,做到“小事”馬上調、“大事”吹哨調、“難事”聯動調,實現防患于未然、化解于萌芽。


按照“黨建引領+綜治中心、警務室、網格工作站、調委會”“四位一體+多元共治”組織的“1+4+N”工作架構,鄉(xiāng)鎮(zhèn)(街道)、村(社區(qū))綜治中心常駐綜治、信訪、公安、司法等基本部門,吸收住建、執(zhí)法、市場監(jiān)管等協作部門參與中心的工作。綜治中心承擔牽頭協調、檢查督辦等職能,所有入駐中心人員全部納入網格管理,與網格員共同開展工作,推動形成“人人肩上有擔子,人人身上有責任”的全鏈條社會治理責任體系,實現中心人員與網格力量融合。


玉門市通過訴源、訪源、警源、格源“四源同治”,實現資源整合、功能聚合、措施綜合,構建了主動創(chuàng)穩(wěn)基層主防體系,實現從“被動維穩(wěn)”向“主動創(chuàng)穩(wěn)”轉變。


充分發(fā)揮訴前調解在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中的重要作用,通過逐年設立法院執(zhí)行立案窗口、速裁立案窗口,民事立案窗口、訴調對接中心及訴前調解工作室。成立由退休法官、書記員及特邀調解員組成的專業(yè)訴前調解團隊。對訴訟案件先由立案窗口的工作人員進行初步篩選,將可調案件先暫不予立案,引導進入訴前調解程序,若調解不成,再將案件予以立案。


按照全市社會治理“一張網”總要求,積極探索“警務+網格”融合共建新思路,將全市51名駐村、社區(qū)民警,48名輔警人員全部納入網格,網格員與警務人員“捆綁式”工作,切實發(fā)揮“網格”收集社情民意、“警格”洞察矛盾隱患作用,共同研究基層治理工作,一體解決各類治安疑難問題,形成“信息聯采、矛盾聯調、治安聯防、風險聯控、服務聯動”的工作機制,真正實現了“微事不出格、小事不出村、難事不出鎮(zhèn)”。


將全市170名專職網格員、301名網格工作輔助人員全部納入人民調解員隊伍,發(fā)放人民調解案件補貼,加大網格員對化解矛盾糾紛工作的重視度,實現化解矛盾糾紛工作常態(tài)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