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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掖市民樂縣六壩鎮(zhèn):創(chuàng)新“一核四聯五單”警調對接工作法 推進主動創(chuàng)穩(wěn)走深走實

來源:甘肅政法網 責任編輯:張曦云 發(fā)布時間:202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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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來,張掖市民樂縣六壩鎮(zhèn)不斷堅持和發(fā)展新時代“楓橋經驗”,面對警調對接如何“接得住、辦得好”的問題,積極整合基層治理資源力量,探索實行“一核四聯五單”警調對接工作法,不斷提高矛盾糾紛實質化解和風險隱患聯防聯控能力水平,有力夯實了基層治理底板。

“一核”統籌聯動 凝聚工作合力
六壩鎮(zhèn)黨委加強統籌協調,按照“一中心多用”原則,在鎮(zhèn)綜治中心接待大廳設立“三調對接”窗口,統籌公安、法庭、司法、信訪等工作人員一體辦公,做實集信訪、調解、仲裁、訴訟、法律援助于一體的“三調對接+數字化”綜合治理平臺,形成了基層治理資源力量高效對接、同步協作、共同治理的工作局面。積極構建源頭預防、多元解紛、跟蹤問效工作體系,健全完善矛盾糾紛受理、分流、化解、督辦、回訪全鏈條閉環(huán)流程,實現了一站式受理、一體化運行、一攬子調處、實質性化解,不斷提升綜治中心統籌領導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和風險隱患預防管控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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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聯”融合貫通 健全工作機制

信息互推聯通。鎮(zhèn)派出所對警情類民事糾紛第一時間現場化解,經治安調解不成功,需要人民調解的糾紛積極向鎮(zhèn)綜治中心推送移交,綜治中心受理后及時分流化解,同步錄入平安甘肅信息平臺實時共享,共推送矛盾糾紛39件,占到全鎮(zhèn)糾紛類警情的50.6%。鎮(zhèn)綜治中心對各村上報、網格員排查以及上級交辦的矛盾糾紛、信訪事項第一時間化解處理,對需要公安機關處置的違法犯罪及社會治安方面的線索信息及時向派出所推送預警,共向派出所發(fā)出《風險提示函》5起。


矛盾多元聯調。鎮(zhèn)綜治中心在受理派出所推送和上級交辦的矛盾糾紛后,及時向相關的村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交辦,要求限期化解。對化解有難度的疑難復雜矛盾糾紛,由鎮(zhèn)黨委政法委員牽頭,綜治中心統籌,啟動“中心吹哨、部門報到”工作機制,組織村組干部、網格員、調解員、民警、法律工作者等力量進行聯合化解。共摸排受理65件矛盾糾紛,已化解62件,化解率達到了95.4%,其中派出所推送受理的33件矛盾糾紛全部成功化解。經合力攻堅仍無法化解的,及時上報縣矛調中心,并引導糾紛當事人通過法律途徑依法解決。


風險源頭聯防。鎮(zhèn)黨委政法委員每周組織綜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法庭和各村調委會負責人召開工作聯席會議,就一周來全鎮(zhèn)主動創(chuàng)穩(wěn)重點任務清單落實情況進行自查,對全鎮(zhèn)矛盾糾紛和風險隱患進行會商研判,對發(fā)現的突出問題、重大風險及時研究提出防范化解應對措施報告鎮(zhèn)黨委政府,共召開會商研判會議10次,形成月分析研判報告3期,對兩個方面的風險隱患進行了預警提醒。針對存在的風險隱患,堅持鎮(zhèn)黨委統籌協調,鎮(zhèn)綜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綜合行政執(zhí)法大隊、交警中隊等各治理單位快速反應、高效對接、密切協作,對兩個方面的風險隱患進行了有效穩(wěn)控化解。


普法教育聯宣。鎮(zhèn)綜治中心結合文化惠民演出、“冰雪嘉年華”、法治宣傳日等活動,統籌鎮(zhèn)派出所、司法所、綜合行政執(zhí)法大隊、市場監(jiān)管所等單位,將點上的宣傳資源力量進行整合,聯合開展“普法大宣傳”活動3場次,受教育群眾達4500余人次,形成了面上的宣傳聚集效應。在綜治中心設立“法律服務驛站”常態(tài)化開展法律講解和咨詢服務,共為320余人次提供了法律宣傳和咨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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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單”高效運轉 推動實質化解

鎮(zhèn)綜治中心充分發(fā)揮“統”的作用和“分”的功能,設計制作統一格式的警調對接推送單、受理單和矛盾糾紛交辦單、督辦單、回訪單,規(guī)范警調對接和矛盾糾紛化解“五單”流程,形成了矛盾糾紛推送受理、分流交辦、跟蹤督辦、結案回訪閉環(huán)管理流程,確保了工作開展有章可循、高效運轉。


高效推送受理暢通信息流。綜治中心和派出所將需要推送的問題線索和矛盾糾紛分別填寫警調對接“推送單”進行互相推送移交,在審核受理后出具警調對接“受理單”,并定期溝通對接推送事項辦理情況,確保信息及時互通共享。


分流交辦轉辦提高辦結率。綜治中心對受理的矛盾糾紛向涉及的村和相關責任單位發(fā)出矛盾糾紛“交辦單”,進行分流交辦。治安糾紛在受理后的3個工作日內完成,對首次調解不成功的,有必要再次調解的,在首次調解后7個工作日內完成。其他糾紛在交辦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


跟蹤督辦落實扣緊責任鏈。對到期未報送調處結果的發(fā)出矛盾糾紛“督辦單”,跟進了解化解工作進展,督促化解責任單位盡快化解結案。對存在化解難度,需要聯合化解的,協調派出所、司法所、法庭、人民調解員等工作力量展開聯合調解,調解成功的,制作調解協議書并司法確認,不成功的引導當事人通過仲裁、訴訟等法定途徑解決。


及時跟進回訪提升滿意度。糾紛調處成功后,各村調委會將達成的調解協議、調解記錄等資料上報鎮(zhèn)綜治中心申請結案銷號,綜治中心工作人員通過對調處結果和協議履行情況進行走訪或電話回訪,在確認調解協議履行完畢,糾紛當事人對調解結果滿意后,按照一事一檔的要求進行建檔銷號,確保案結事了、實質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