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隴南市成縣綜治中心運用訴調對接機制成功化解一起合同糾紛

來源:甘肅政法網 責任編輯:張曦云 發(fā)布時間:2025-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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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隴南市成縣綜治中心運用訴調對接機制成功化解一起合同糾紛,有效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源頭化解矛盾糾紛,真正實現(xiàn)案結事了,不斷提升轄區(qū)群眾對訴調對接工作的信任感和滿意度。


申請人康某和被申請人喬某、劉某(喬某之妻)系生意合作關系,康某常年給兩位被申請人供應家禽,康某向兩位被申請人供貨后,會通過微信方式將供貨數(shù)量及金額發(fā)于被申請人微信,被申請人喬某為了方便,有時會將貨款通過微信轉賬方式支付給康某,有時康某會將供貨信息及金額發(fā)送給喬某妻子劉某,劉某沒錢時便賒欠貨款。2022年11月,被申請人劉某與申請人康某通過微信結算供貨款后發(fā)現(xiàn),劉某欠9000元貨款未能結清,并承諾會在后期結清。截止2023年7月,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一直處于合作關系,供貨期間除微信轉賬外還存在現(xiàn)金結算。2024年8月經申請人康某通過微信供貨記錄及收款記錄統(tǒng)計,兩位被申請人欠貨款共計49587.5元未結清,并要求被申請人結算并償還欠款。2024年8月10日,被申請人喬某通過微信供貨記錄及收款記錄統(tǒng)計出所欠貨款為3713元,并微信轉賬3713元。因被申請人所說欠款與實際欠款嚴重不符,申請人康某拒絕收款,無奈之下,康某將被申請人喬某、劉某訴至法院。成縣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經過研判,認為該案事實清楚、法律關系明確,適宜訴前調解,且當事人有調解意愿,按照《成縣訴調對接實施辦法》對接流轉至成縣綜治中心調解處理。



成縣綜治中心受理該案件后,迅速啟動訴調對接工作機制,第一時間對整個案情進行了梳理研判,隨后聯(lián)系雙方當事人進行了第一次調解,開始調解時,雙方情緒激動,康某認為供貨期間微信供貨明細及轉賬記錄清晰明了,而喬某則認為自己一直在不定時給付貨款,雙方一直爭執(zhí)不下,第一次調解便以失敗告終。為促使雙方快速化解糾紛,調解員建議雙方當事人各自將微信貨款明細和轉賬記錄做明細表進行統(tǒng)計。一周后再次組織第二次調解,調解員從雙方當事人如何相識合作談起,并回憶往昔雙方愉快的合作經歷,又耐心細致地對當事人提供的各自微信供貨明細及轉賬記錄明細進行逐一核對,尋找突破點及最優(yōu)調解方案。被申請人表示于2023年7月兩次向申請人康某支付現(xiàn)金共計20000元,有隔壁商鋪店主看見,調解員打電話向隔壁商鋪店主核實給付時間、金額屬實。經過對微信貨款明細、轉賬記錄明細以及現(xiàn)金結算記錄核算之后,被申請人喬某應當支付申請人康某29587.5元貨款。雙方當事人最終達成一致意見,喬某現(xiàn)場通過微信轉賬方式支付康某29587.5元,雙方當事人放下心中成見,握手言和。至此,這起合同糾紛得以妥善化解。


即時履行,消弭分歧,切實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該案件的成功化解達到了同步實現(xiàn)糾紛化解和及時履行的效果,從源頭上化解矛盾糾紛,對保障生產經營者合法權益具有積極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