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蘭州市檢察院牽頭與市公安局、教育局會簽《蘭州市涉案未成年人送專門學校銜接工作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持續(xù)加強檢察機關與公安機關、教育行政部門在專門學校送校教育矯治工作中的協(xié)作配合,推動檢察機關和公安機關移送的涉案未成年人送校程序規(guī)范化。
《辦法》加強對公安機關送校流程的監(jiān)督,明確規(guī)定對檢察機關發(fā)現需要由公安機關移送的未成年人,統(tǒng)一由檢察機關移送送校線索和法律文書,要求公安機關在收到線索移送函后及時開展送校工作,并將結果于作出決定后7日內反饋檢察機關,確保送校工作規(guī)范透明、流暢到位;進一步加強檢察機關與專門學校的溝通銜接和對涉案未成年人的持續(xù)關注,明確將涉案未成年人案件辦理結果及相關情況及時告知專門學校,為專門學校調整其學習時長、教育矯治方案等提供依據,避免“一送了之”;靠實入校審核責任,對檢察機關送入專門學校的學生要結合社會調查報告,綜合未成年人學齡特點、主觀惡性、行為性質、危害程度、監(jiān)管條件、學習意愿等全面開展送校評估,全面掌握涉案未成年人情況,為后期開展個性化教育矯治做好充足準備;鏈接社會資源,制定個性化教育矯治方案,發(fā)揮未成年人檢察工作開展精準幫教、構建社會支持體系的專業(yè)化、先導性優(yōu)勢,通過引入檢察人員和專業(yè)社會力量,補齊專門學校教師人員知識結構局限性和人力資源有限性。
《方案》提出,堅持“一人一方案”,由“承辦檢察官+專門學校教師+司法社工”等組成幫教小組,通過定期聯系到校、開展針對性法治教育、談心談話、查閱學習檔案等方式,實時掌握未成年人思想動態(tài)和教育矯治情況,實質化參與幫教矯治,盡全力教育、挽救涉案未成年人,促進其走上正途、回歸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