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揚憲法精神 建設法治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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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揚憲法精神 建設法治國家


責任編輯:孔令聞
發(fā)布時間:2020-12-04


2020年12月4日
是我國第七個國家憲法日

11月30日-12月6日
是第三個“憲法宣傳周”

今年宣傳周主題為
“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弘揚憲法精神”

《憲法》規(guī)定了國家的基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國家機構、國旗、國歌等重要內容,涉及到生活的各個方面。

憲法有何作用?
作為國家的根本法,憲法的作用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保證國家權力有效運行機制規(guī)范和制約國家權力。憲法通過賦予立法、行政、司法等國家機關公共權力,使國家權力在憲法的軌道上有效運行,避免國家權力缺位、越位和錯位。
2、確認和保障公民基本權利。在人民主權原則下,憲法是人民共同意志的集中體現。人民通過憲法使自己的基本權利得到最明確是確認和最有效的保障。
3、調整國家最重要的社會關系,維護社會穩(wěn)定和國家長治久安。在國家的各種社會關系中,最重要的關系是由憲法來規(guī)范的和調整的。從這個意義上說,憲法是社會穩(wěn)定的調解器和安全閥,對于解決各種重大社會矛盾和沖突,保持社會穩(wěn)定,維護國家長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憲法的基本價值為何?
憲法的基本價值是保障人權。憲法的根本目的和價值在于保障公民權利。其手段主要是設置與限定國家權力,國家機關不得行使憲法所未明確授予的權力。保障人權是憲法規(guī)定的出發(fā)點。

保障人權是憲法規(guī)定的出發(fā)點,這是因為:
1、對于在人權或公民基本權利作出明確規(guī)定,這是各國憲法的一項基本和主要內容。
2、憲法關于國家機構及其他問題的規(guī)定,也是以如何更好的保障人權為指導思想的憲政就是以人權為基本內容和體現保障人權基本精神的憲法的貫徹落實。

憲法的地位
憲法是我國的根本大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保持國家統一、民族團結、經濟發(fā)展、社會進步和長治久安的法律基礎,是中國共產黨執(zhí)政興國、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法律保證。

1.憲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礎,其他法律是憲法的具體化;
2.任何法律不得同憲法相抵觸,否則無效;
3.憲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
4.憲法是最高行為準則;
5.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