涼州區(qū)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重大電信詐騙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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涼州區(qū)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重大電信詐騙案件


責任編輯:孔令聞
發(fā)布時間:2021-07-08

7月6日,涼州區(qū)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重大電信詐騙案,涉案被告人多達16人,且分布于福建、貴州、江西等省,涉案金額巨大,受害人遍布全國各地,案情復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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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訴機關指控,2020年3月份以來,被告人陳某恩組織被告人李某雄、蔣某偉、甘某華、張某勝、駱某強、張某倫、甘某等11人,先后8次通過將詐騙人員詐騙贓款多次分散轉入多個人銀行賬戶,最終轉入被告人陳某恩、秦某、黨某慶、張某毛、陳某偉等人賬戶后取現(xiàn)。涉案金額高達8415萬元。

2020年4月份以來,被告人紀某炎在臺灣人的指使下,組織被告人吳某、周某虎、鄭某慧等三人,將托運回的卡池、路由器、電腦、Tp—  、攝像頭、備用電源、網(wǎng)關等電信詐騙設施,在江西省上饒市、南昌市、景德鎮(zhèn)、福建省龍巖市等地設點安裝,通過不斷更換卡池內(nèi)SIM卡為他人實施詐騙提供技術支持和設備維護,并從中牟利。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陳某恩、秦某、黨某慶、李某雄、蔣某偉、張某勝、甘某華、張某毛、駱某強、張某倫、甘某、陳某偉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wǎng)絡實施犯罪,而為該犯罪活動提供支付結算等幫助,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情節(jié)嚴重,應當以幫助信息網(wǎng)絡犯罪活動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紀某炎明知所安裝的電信設施是詐騙犯罪所用,卻組織被告人吳某、周某虎、鄭某慧提供互聯(lián)網(wǎng)接入、服務器托管、通訊傳輸?shù)燃夹g支持,使被害人王某萍、葉某群、李某東等34名被害人的66. 5536萬元現(xiàn)金被騙,數(shù)額巨大,其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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涼州區(qū)法院受理該案后,抽調精干力量組成合議庭,嚴格執(zhí)行辦案期限,加快辦案進度。為保障被告人合法權益,依法為未聘請律師的被告人指派辯護人,同時嚴格執(zhí)行刑訴法規(guī)定,按照最高院“三項規(guī)程”要求,召開了庭前會議,就回避、非法證據(jù)排除、舉證質證方式等程序性事項交換了意見,做了充足的庭前準備工作。

此次庭審預計歷時三天。庭審中,合議庭圍繞起訴書指控事實進行了法庭調查。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就本案的事實、法律適用問題等充分發(fā)表了意見,依法保障了訴訟參與人的各項訴訟權利。

該案通過中國庭審公開網(wǎng)進行了庭審直播,部分被告人親屬及各界群眾旁聽了庭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