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于開展第八個五年法治宣傳教育的決議
(2021年9月17日市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八次會議通過)
2016年至2020年,我市第七個五年法治宣傳教育規(guī)劃順利實施,取得了明顯成效,社會公民的法治觀念明顯增強,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明顯提高,依法治理和法治創(chuàng)建活動深入推進,為法治慶陽、平安慶陽建設、服務經濟社會發(fā)展、促進民生保障、維護社會穩(wěn)定發(fā)揮了重要作用。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實《甘肅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開展第八個五年法治宣傳教育的決議》,使全市公民法治素養(yǎng)和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顯著提升,形成全社會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圍,使法治成為全社會的共識和基本準則,夯實全面依法治市的社會基礎,有必要從2021年至2025年在全市公民中開展第八個五年法治宣傳教育,特作決議如下:
一、堅持黨的領導,以習近平法治思想引領全民普法工作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把黨的領導貫徹到全民普法全過程各方面,引導全社會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突出學習宣傳習近平法治思想,將其列入黨校(行政學院)和南梁干部學院重點課程,融入中小學校教育,納入高校法治理論教學體系,充分運用各種媒體平臺和普法陣地,推動學習宣傳走深走實走心。緊緊圍繞服務“十四五”時期全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fā)展大局,推動普法工作守正創(chuàng)新、提質增效,推動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圍,為加快建設幸福美好新慶陽,開啟社會主義現代化新征程營造良好的法治環(huán)境。
二、聚焦重點內容,全面推進依法治市建設進程
深入開展憲法和憲法相關法規(guī)宣傳教育活動,全面落實新入職、新提拔和人大任命國家工作人員憲法宣誓制度,利用國家憲法日和“憲法宣傳周”集中宣傳活動,加強憲法實施案例宣傳,闡釋好憲法精神和“中國之治”的制度基礎,弘揚憲法精神,樹立憲法權威。廣泛開展民法典宣傳活動,提高運用民法典維護人民權益、化解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穩(wěn)定的能力和水平,讓民法典深入人心、惠及百姓。繼續(xù)大力宣傳國家的基本法律,強化“十四五”期間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規(guī)的宣傳教育,深入宣傳促進科技創(chuàng)新、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加強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保障改善民生、社會應急管理、維護民族團結等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推動全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fā)展。深入宣傳與“三農”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和我市地方性法規(guī),助力鄉(xiāng)村振興戰(zhàn)略實施。深入宣傳加強國家安全體系、網絡安全、安全生產等與社會治理現代化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推動更高水平平安慶陽建設。
三、實施精準普法,持續(xù)提升全市公民法治素養(yǎng)
加強教育引導,實行公民終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納入干部教育體系、國民教育體系、社會教育體系,不斷提升全市公民法治意識和法治素養(yǎng),推進全民守法。落實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重點抓好“關鍵少數”,建立領導干部應知應會法律法規(guī)清單制度,把法治素養(yǎng)和依法履職情況納入考核評價干部的重要內容,不斷提高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fā)展、化解矛盾、維護穩(wěn)定、應對風險的能力。全面落實《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綱》,樹立未成年人敬畏法律的責任意識,完善政府、司法機關、學校、社會和家庭共同參與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加強婦女、兒童、老年人、殘疾人、農民工等人群法治宣傳教育,提高依法維權的意識和能力。大力推進社會公德、職業(yè)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建設,建立健全守法行為正向激勵和違法行為懲戒制度,形成全民守法的共同行為規(guī)范,引導全社會學法信法守法,提升法治的權威性和普及度。
四、堅持地方特色,大力加強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
深入推進法治文化陣地建設,把法治元素融入各類文化廣場建設,推動法治文化與傳統文化、紅色文化、地方文化、行業(yè)文化、企業(yè)文化等融合發(fā)展。廣泛開展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創(chuàng)作活動,組織各級各類媒體講好法治慶陽故事,推動法治文化數字化建設,探索建立法治文化扶持激勵機制。大力開展基層法治文化活動,促進德治與法治相輔相成、相得益彰。積極傳承和弘揚紅色法治文化,講好紅色法治故事,推動紅色法治文化研究、建設紅色法治文化教育基地,推進紅色法治文化保護、宣傳和傳承。
五、堅持普治并舉,積極推進普法與依法治理有機融合
深化法治鄉(xiāng)村(社區(qū))建設,廣泛開展“法律進鄉(xiāng)村(社區(qū))”活動,實施農村法律明白人培養(yǎng)工程,培育農村學法守法示范戶,完善“一村(社區(qū))一法律顧問”制度,開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qū))”創(chuàng)建活動,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城鄉(xiāng)基層治理體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深化法律進學校、進企業(yè)、進網絡活動,深入推進行業(yè)依法治理,引導和支持各行業(yè)依法制定規(guī)約、章程,實現行業(yè)自我約束、自我管理。加強社會應急狀態(tài)下的專項依法治理,開展公共衛(wèi)生安全、傳染病防治、防災減災救災、突發(fā)事件應急管理等方面的法治宣傳教育,促進全社會在應急狀態(tài)下依法決策、依法行事、依法維護社會秩序。堅持依法治理與系統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有機結合,深入開展多層次多形式法治創(chuàng)建活動,大力提高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
六、堅持創(chuàng)新發(fā)展,著力增強普法工作實效
把普法融入立法、執(zhí)法、司法和法律服務全過程,擴大社會參與,推動執(zhí)法、司法活動全員普法、全程普法、實時普法。加大以案普法、以案釋法力度,使典型案件依法處理過程成為全民普法的公開課。推動縣以上地方新媒體普法平臺與全國、全省、全市智慧普法平臺對接,實現互聯互通。加強對優(yōu)秀自媒體普法作品制作引導,鼓勵公眾創(chuàng)作個性化普法產品。拓展網絡普法空間,充分利用好全國統一的法規(guī)信息平臺和“學習強國”“甘肅黨建”等平臺推動普法。持續(xù)推動以“巧兒說法”普法欄目為牽引的“報、網、端、微、屏”一體化新媒體普法矩陣和全媒體傳播體系建設,強化媒體公益普法責任,健全和落實媒體公益普法制度,促進媒體公益普法常態(tài)化、制度化。鼓勵熱愛公益普法者和社會公益性普法組織開展普法志愿服務。培育普法品牌,推動普法質效提升。
七、堅持壓實責任,強化監(jiān)督檢查和組織領導
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進一步完善國家機關“誰執(zhí)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落實普法責任清單制度,促進各社會團體、企事業(yè)單位以及其他組織履行普法責任,推動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各級政府要完善法治宣傳教育領導體制,健全組織機構,強化工作職能,把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fā)展規(guī)劃,納入法治建設、平安建設、精神文明建設考核內容,完善經費保障機制,健全評估指標體系和獎懲制度,強化督促檢查,做好中期評估督導和終期檢查驗收,并向本級人大常委會報告工作。各級人大常委會要充分運用各種形式,加強對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監(jiān)督檢查,促進本決議貫徹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