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兩當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快速查處一起公然侮辱他人案件,依法行政拘留違法行為人楊某某。
2月19日,城關派出所接到群眾肖某報案稱:鄰居楊某某經常發(fā)信息騷擾、辱罵我,請求處理。接警后,民警立即展開調查。經查,兩當縣城關鎮(zhèn)居民楊某某自2016年以來,多次利用手機發(fā)送短信辱罵肖某,近期又在某社交平臺向肖某發(fā)送淫穢信息,言語粗俗、不堪入耳。民警依法對楊某某傳喚進行詢問,楊某某對其公然侮辱他人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之規(guī)定,兩當縣公安局對楊某某公然侮辱他人的違法行為給予行政拘留十日處罰。
網絡并非法外之地,公安機關提醒廣大網民應依法依規(guī)上網,文明理性發(fā)聲,不造謠生事,不隨意攻擊辱罵誹謗他人,任何利用網絡違法犯罪的行為都將受到法律的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