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謝謝你們了,這么晚了還給你們添麻煩,是我記性太差忘記了……”10月21日深夜,看到停在路邊“失”而復得的電動三輪車,張某在感謝民警的同時也覺得有點不好意思。
原來,當日晚19時許,張某因有急事需回家處理,慌忙中將自己駕駛的一輛電動三輪車停放在路邊便回到家中。到了晚上11時許,張某才記起自己的三輪車還停在外面,當他來到停放三輪車的地點后,卻發(fā)現(xiàn)車不見了,頓時冒出了一身冷汗。張某懷疑車輛被盜,遂向文縣公安局報警。
民警詳細詢問后,在張某自述車輛停放地及周邊進行尋找,但始終未見三輪車的蹤影。民警問張某為何回家3小時后才去尋找三輪車,張某述說自己平時就有記性差的毛病,前腳做的事情,后腳就忘了。民警分析張某很有可能情急之下忘記了停車地點,民警陪聽張某仔細回憶停車經(jīng)過,并與其一道在附近繼續(xù)尋找。功夫不負有心人,終于在一處小賣部處前,發(fā)現(xiàn)了張某“丟失”的三輪車。(隴南市委政法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