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時代政法英模 | 沈晉芳:執(zhí)筆書正義 巾幗顯擔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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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時代政法英模 | 沈晉芳:執(zhí)筆書正義 巾幗顯擔當


責任編輯:孔令聞
發(fā)布時間:2022-04-08

  沈晉芳同志,現任甘肅省慶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二庭審判員、一級法官。2022年初,榮獲全省“百名新時代政法英模”榮譽稱號。她曾于2015年、2016年和2020年被評為慶陽全市法院辦案標兵,并于2016年及2020年各榮立三等功一次;撰寫的裁判文書多次被評為慶陽市法院優(yōu)秀裁判文書,其中一等獎兩次、優(yōu)秀獎一次。

旗幟鮮明講政治

 

  沈晉芳同志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不斷提高政治站位,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認真學習,不斷提高政治覺悟,不折不扣貫徹黨中央各項決策部署,遵守黨的紀律,始終以一名優(yōu)秀共產黨員和優(yōu)秀法官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

 

  她始終警醒自律,嚴格遵守法官行為規(guī)范及“三個規(guī)定”要求,不忘為民初心、忠誠干凈履職。辦理的每個案件,都力求定性準確,事實清楚,判處適當,在維護法律威嚴的同時傳遞法律柔情的溫暖,切實做到了公正審判,清正廉明。

 

公正司法辦“鐵案”

 

  沈晉芳同志以高度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為審判事業(yè)盡心盡力,為當事人排憂解難。從事審判工作十多年以來,她憑著對法官職業(yè)的熱愛和忠誠,對人民群眾高度負責的態(tài)度,秉公執(zhí)法,判決結果公平公正,努力做到“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近年來先后審結刑事、民事案件655件,參加合議庭評議案件1605件,法定審限內結案率100%,未出現工作差錯和失誤。

  多年的辦案經歷鑄就了沈晉芳同志正直的性格。她嚴格依法辦案,力求每個案件都經得起時間檢驗。她在庭前認真閱讀卷宗,制定詳實的庭審提綱,庭后認真評議,確保將每個案件都辦成“鐵案”。她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將案件依收案時間排列,定出計劃表,高效有序審結案件。沈晉芳常常白天開庭,晚上閱卷、撰寫法律文書,審慎細致,承辦了大量案情復雜、審理難度大的案件,切實做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tǒng)一。如審理的焦某訴某保險公司人身保險合同糾紛一案,訴訟標的達2400萬元,在全國保險行業(yè)影響較大,沈晉芳同志抗住壓力,通過細心翻閱證據,準確歸納焦點問題,嚴格適用證據規(guī)則,確定焦某丈夫自殺的可能性極大,對某保險公司的抗辯主張予以支持,判決駁回了焦某的訴訟請求。焦某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該案的判處對于規(guī)范社會大眾的行為給予了有良好指引。

 

司法為民守正義

  沈晉芳同志在工作中牢記司法為民的工作宗旨,總是沖鋒在審判一線,不懼辛苦,平等的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對于一些不懂法的基層群眾,總能用淺顯易懂的語言耐心給他們講道理,讓他們服法息訴。如審理的張某與劉某健康權糾紛一案中,張某敗訴后情緒激動,言語極端,沈晉芳同志耐心細致的擺事實、援法律、講道理,最終張某道出一聲:“我明白了,謝謝法官。”


  沈晉芳同志始終將做人民滿意的好法官作為行動指南。除日常審判工作外,還積極從事理論調研工作,撰寫了《勞動爭議專項案件調研報告》《破產案件調研報告》等多篇調研報告,起草并經本院審判委員會通過了用于指導全市民間借貸案件審理的《名義借款人及實際用款人的認定以及責任承擔》文件,撰寫的《從安某非法行醫(yī)案談認定非法行醫(yī)罪的幾個問題》《販賣毒品罪的既、未遂探討》文章分別在《法治與社會》《法治與經濟》期刊發(f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