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嘉峪關市牢牢把握領導干部“關鍵少數(shù)”,綜合運用“述、考、督”等“指揮棒”,全方位、多角度推動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2020年被中央依法治國辦評為首批“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市”,2022年“以基礎性、先導性普法工程保障‘法治嘉峪關’建設”項目被評為第二批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范項目,法治嘉峪關建設取得積極成效。
堅持系統(tǒng)導向
突出“述”的重要性
述法工作是推動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職盡責的重要舉措和重要載體。嘉峪關市著力在“述”的主體、內(nèi)容、形式上下功夫,制定《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列入年終述職內(nèi)容的實施方案》《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清單》,將述法納入市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內(nèi)容,實現(xiàn)職責項目化、清單化、責任化管理。出臺《黨政主要負責人年度述法評議工作辦法》,規(guī)范黨政主要負責人年度述法工作,實現(xiàn)“述、評、考、督、責”各環(huán)節(jié)銜接聯(lián)動,切實發(fā)揮述法評議總結工作、接受監(jiān)督、發(fā)現(xiàn)問題、督促整改作用。按照“書面述法全覆蓋,會議述法做表率”的思路,推動述法工作由“紙面”走向“臺前”,黨政主要負責人通過曬成績、亮家底、找差距、拓思路,倒逼把法治建設職責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2021年以來,全市88個領導班子、537名領導干部進行了年度述法,其中專題會議述法2次12人。
堅持目標導向
突出“考”的針對性
法治考核是推進各級各部門增強法治建設責任感、緊迫感、使命感的重要抓手。嘉峪關市著力在“考”的對象、指標、結果上下功夫,將法治考核納入市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考核,出臺《法治建設考評工作細則》,將考評對象劃分為7大類,分別制定基礎共性內(nèi)容指標和工作實績個性指標,采取平時考評、季度考評和年度考評相結合,組織立法、執(zhí)法、司法、守法普法協(xié)調(diào)小組辦公室等,通過單位自評、實地督察、分項評分等方式,對全市各部門各單位年度法治建設情況進行績效考評,注重征求市紀委監(jiān)委機關、市委組織部、市信訪局、市中級法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的意見建議,按照年終考評成績占比60%、平時考評成績占比40%、優(yōu)秀數(shù)不超過考評對象總數(shù)30%的要求,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法治建設成效、法治能力、法治素養(yǎng)等進行了解、核實和評價。建立法治建設年度考評成績通報反饋機制,年度考評情況經(jīng)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會議審定后在全市范圍內(nèi)進行通報,強化考評激勵,增強考評科學化、精準化。
堅持效果導向
突出“督”的實效性
法治督察是推動黨中央關于全面依法治國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和督促黨政主要負責人壓緊壓實法治建設責任的重要手段。嘉峪關市著力在“督”的機制、實施、力度上下功夫,將法治督察納入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門督查檢查考核計劃。出臺《法治督察工作實施細則》《法治督察員管理辦法》,選任首批法治督察員30名,為依法開展法治督察提供制度支撐和力量保障。制定法治督察計劃,組成由市級領導帶隊的督察組,集中開展督察動員和業(yè)務培訓,構建“依法治市委員會統(tǒng)籌安排、依法治市辦組織實施、各部門協(xié)同參與”工作格局。聚焦全市中心重點、法治建設難點、群眾反映熱點等,開展法治建設“一規(guī)劃兩方案”、優(yōu)化法治化營商環(huán)境、省委實地督察反饋問題整改等全面督察6次、專項督察8次。注重跟蹤問效,制定共性、個性問題清單,以“背靠背”形式進行點對點的反饋。適時開展督察整改“回頭看”,堅持“當前改”和“長久立”相結合,以“釘釘子”精神抓好督察“后半篇文章”。堅持把督察結果作為法治建設考評重要參考,精準運用四種形態(tài),對推進法治建設和法治督察工作中慢作為、不作為的領導班子,在年度法治考核評先選優(yōu)、等次評定中予以扣分和降級評定,以最大力度壓實工作責任、推進工作落實,全面提高法治嘉峪關建設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