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檢察機關五年起訴電詐犯罪7.5萬余件21萬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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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檢察機關五年起訴電詐犯罪7.5萬余件21萬余人


來源:法治日報-法治網 責任編輯:張曦云
發(fā)布時間:2024-11-21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董凡超  

11月20日,全國檢察機關刑事檢察工作會議在福建福州召開。記者從會上了解到,2019年至2023年,全國檢察機關起訴電詐犯罪7.5萬余件21萬余人,關聯(lián)犯罪(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利用網絡實施的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等)33.3萬余件55.9萬余人。

過去五年,最高檢會同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外交部聯(lián)合開展“拔釘”專項緝捕行動,嚴厲打擊境外集團重大頭目和骨干;會同公安部等部門開展打擊緬北電詐專項行動,向全國28個省份交辦督辦5.3萬名集中遣返人員,聯(lián)合公安部掛牌督辦3批13件重大電詐犯罪集團案件;會同最高法、公安部解決證據(jù)完善、法律適用、政策把握問題,牽頭制發(fā)《關于辦理跨境電信網絡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

與此同時,檢察機關依法懲治為電詐犯罪“輸血供糧”的網絡黑產鏈條,圍繞非法交易電話卡、銀行卡,開展“斷卡”專項行動;圍繞非法提供個人信息黑產,加大對行業(yè)“內鬼”“黑爬蟲”、批量注冊、吸粉引流等行為的打擊;圍繞非法支付結算的“洗錢”黑產,加大對“水房”“地下錢莊”“第四方支付”以及利用虛擬幣洗錢的打擊力度。

維護網絡安全,是一個不斷織密“保護網”的過程。過去五年,最高檢堅持問題導向,不斷適應網絡犯罪的形勢和特點,制定了《人民檢察院辦理網絡犯罪案件規(guī)定》《關于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網絡法治工作的意見》;會同最高法、公安部出臺《關于辦理電信網絡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二)》,發(fā)布《關于辦理信息網絡犯罪案件適用刑事訴訟程序若干問題的意見》,積極參與反電信網絡詐騙法、網絡犯罪防治法立法,扎緊織密刑事法網,為打擊治理網絡犯罪提供法律規(guī)范支撐。

清朗的網絡空間需要網絡綜合治理。過去五年,最高檢開展網絡治理專項行動,起訴利用網絡實施侮辱、誹謗、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1.5萬余人;打擊整治“網絡水軍”,協(xié)同多部門依法懲治造謠引流、輿情敲詐等犯罪,推進“凈網2023”專項行動;聯(lián)合最高法、公安部印發(fā)《關于依法懲治網絡暴力違法犯罪的指導意見》,強化依法懲治網絡暴力違法犯罪活動,維護公民人格權益和網絡秩序;以“網絡時代人格權刑事保護”為主題,發(fā)布第三十四批指導性案例,促進全社會提升法治觀念。